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全面建成前,除本报重点跟踪报道的河道采砂整治外,长株潭三市还将重点开展库区水利工程建设、工业废水废渣污染治理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等7大类,614个专项整治项目。力争库区干流城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0%以上,水源地水质长期稳定达标。
1. 工业废水污染整治
目标:工程大坝蓄水前(2012年11月—2014年9月),完成沿岸主要工业园区、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废水污染整治工作,实现工业废水100%达标排放。
措施:株洲市清水塘地区、湘潭市岳塘、竹埠港地区积极实施重污染产业退出计划。取缔库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,截流改造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,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设施。
2.生活污水治理
目标:目前,湘江干流及支流沿岸长株潭三市共有排污口698个,已截流457个。长株潭共有污水处理厂28座,总设计处理能力230.7万吨/日。2014年,长株潭三市进入库区干流的城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0%以上,长株潭三市直排湘江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实现一级a标。
措施:对长株潭直排湘江且受湘江水位抬升影响的64个排水口及泵站进行改造。改造污水收集系统。通过增设深度处理工艺确保排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。
3. 码头污染防治
目标:2014年,确保库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船舶污染事故,确保船舶垃圾、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库区内零排放,确保港口码头不影响库区水体安全。
措施:2014年前完成对湘潭市河西老码头,株洲市湘霞、白祁庙、建霞等主城区老旧码头的迁移或改造。逐步搬迁在城市一级饮用水源地区域设置的临时码头和泵船。严禁港口码头生产生活废水直排。
4.生活垃圾专项治理
目标:2014年10月,长株潭三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续建能力1100吨/日,新增转运能力3390吨/日,运输能力4680吨/日,存量治理411万吨。
措施:对库区两岸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老垃圾场进行升级改造、转场或封场处理。建立于生活垃圾分类、资源化利用、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。
5.库区水上和沿岸餐饮污染治理
目标:2014年9月前,取缔库区非法水上餐饮,督促沿岸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整改,加快餐厨废弃物及处理设施建设,使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集面和收集量达到90%以上。
措施:依法全面取缔库区水上餐饮经营舶船。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。在长株潭三市各建一座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。
6.水产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
目标:库区沿岸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划分为禁养区、限养区、适养区。禁养区为湘江干流(长株潭段)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,限养区为沿线1~2公里区域,适养区为2公里以外区域。
措施:对区域内已有的养殖场实行整改,全面实现达标排放。清退库区网箱1740口,2014年9月前全部退出。
7.库区水利工程建设
目标:完成满足长沙综合枢纽通航蓄水要求的29.7米高程以下的水利设施补偿、涵闸处理和护岸工程等其他水利项目。
措施:涉及到库区涵闸处理工程共328处,其中长沙市285处、株洲市10处、湘潭市33处;整个库区共规划设计105段库岸防护工程。其中长沙段库区49段、湘潭段库区38段、株洲段库区18段;改造或新建排渍机泵16处、长沙市挡水坝工程1处、长沙和株洲水电站各1处、水文站改造5处。
文章相关链接:水处理配件:
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