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将改革水价机制,提出促进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措施,并陆续提高城市用水和水利工程供工业、自来用水的价格。
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今天公布了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,旨在利用价格杠杆遏制中国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现象。
这份通知说,由于历史观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原因,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把水真正作为商品看待,造成水利工程水价低于成本,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。
通知说,这次水价改革要充分体现供水的商品价值,使水价达到合理水平。同时要将水价改革与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、改造供水设施、推行科学节水制度结合实施,综合考虑水利工程供水、城市供排水和污的需要,兼顾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。
通知指出,水利工程防洪、供水、发电等各项开支应区分性质,分类补偿。用于社会公益性的成本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支付;用于生产经营性的成本费用则通过价格机制补偿,其中供水成本费用通过水价补偿。
国家计委一位官员指出,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厂要实行企业化管理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。大中城市要逐步实行供水厂网分开的运行机制,引入竞争机制,促进集约化经营,约束成本上升。
通知要求加强农业水价的管理和监督,逐步理顺供水体制,减少农业供水的中间加价、收费环节,完善计量设施,实行计量收费,合理核定到农户的最终水价,实行水量、水价、水费三公开。
国家计委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和办法,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,逐步提高征收标准,用经济手段制约用户随意打井取水,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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